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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扬州市蒙台梭利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135-2号)于2018年签订早教协议,约定课时192节,费用19890元。
因疫情和孩子年龄原因,以及早教中心长时间没有匹配的课程,我要求剩余69课时退费,或者转让,遭到拒绝,决定寻求律师帮助。
因2018年付款时比特易未给我开具发票,我要求其补开发票给我,他们口头答应,却一直没有开具。
为保证权益,我查询当时的付款记录,发现签订合同时对方收款单位为江都区宜陵镇欣想建筑工程安装部,而合同上乙方盖章单位为邗江区蒙台梭利婴幼儿培训中心,可笑的是,盖章单位竟然在与我签订合同前就已经注销(2016年注销)。
比特易早教中心用已注销公司合同章与我签订合同,并拒绝退还我剩余的课时费用,将普通消费者玩弄于股掌之间,我该如何维权?
当时有很多朋友与我一起在该中心给孩子报名早教课程,他们也被比特易用无效合同欺骗了,我怀疑该早教中心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作为婴幼儿启蒙的早教中心,居然如此堂而皇之欺骗客户,要家长怎么放心把孩子交给他们教育?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