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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养犬不办证…… 严查!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6-04-30 15:37:05 编辑: 周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遛犬不牵绳等行为处罚再升级,遛狗不拴绳不再是“小事一桩”,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违规养犬,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遛犬不牵绳等行为处罚再升级,遛狗不拴绳不再是“小事一桩”,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违规养犬,轻则罚款,重则拘留。4月29日,市区公安机关全域联动、同步部署,在城区开展以“文明养犬、携手同行”为主题的“犬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普法宣传、现场劝导、流浪犬收容、违规处置四项举措,引导市民养成依法、文明、责任养犬习惯。

启动“犬安”专项治理行动,筑牢文明养犬防线

4月29日上午,在南区大润发门前广场上,广陵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民警、辅警、网格员、社区干部、志愿者走近群众身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养犬登记、强制免疫、遛犬规范等法律法规。同时,社区民警结合辖区真实案例,剖析遛犬不牵绳、犬只扰民、无证养犬等行为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积极倡导养犬市民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遛犬牵绳、即时清便、合规养犬,呼吁群众共同参与共治监督,营造文明养犬良好氛围。

即日起,市区公安机关全域联动、同步部署,在城区开展以“文明养犬、携手同行”为主题的“犬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震宇介绍,近年来,市区公安机关构建市区犬类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常态化宣传、巡查、走访、收容、查处等系列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

“依托常态化巡查机制,警方将对遛犬不牵绳、违规携犬进入禁入区域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教育劝导、现场普法、以案释法。”陈震宇表示,对首次违规、态度良好且主动整改的市民,警方以警示教育、登记提醒为主,对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从源头遏制不文明养犬陋习,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严查养犬违规行为,警方将开展拉网式排查

为推动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文峰派出所社区民警还来到杉湾东苑等小区,在小区广场设立专门宣传点位,向过往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犬只登记、定期疫苗接种、遛犬牵绳、粪便及时清理等核心要求,结合辖区内发生的不文明养犬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规养犬可能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公共卫生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居民树立“养犬有责、文明养犬”的理念。

记者了解到,“犬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期间,警方紧盯流浪犬、无主犬、散养犬带来的公共安全隐患,对背街小巷、小区边角、公园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街头游荡、无人看管、遗弃及疑似患病犬只,依规开展文明、规范化捕捉收容。全程严守安全作业标准,保障犬只基本权益,防范伤人、疫病传播等风险。同时对收容犬只逐一登记备案、防疫管护,后续将依规开展领养安置工作,并普及弃犬的法律后果,从源头减少流浪犬增量。警方坚持宽严相济、分类施策的原则,严守执法底线,对屡劝不改、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长期养犬扰民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严肃惩戒。以法治震慑违规养犬行为,引导市民严守法律规则,切实维护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遛狗不牵绳,处罚再升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条款明确,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拘留5至10日。

4月22日8时许,高邮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民警对邮安路一起未牵绳遛狗依法予以当场处罚,对该男子进行处罚并进行宣传教育。据悉,这名男子饲养了一条中型犬,因遛狗不牵绳、犬只随意跑动、吠叫扰民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长期遭到周边居民投诉。鉴于男子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他人带来干扰,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文明养犬,这三点必须做到:一是依法登记、按时疫苗为爱犬办理养犬证件,定期接种疫苗,不遗弃、不违规饲养禁养犬。二是出门必牵绳、看管好犬只公共场所全程牵绳,避免惊吓、冲撞、咬伤他人。三是及时清理粪便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不污染小区卫生。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