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6-04-29 16:38:11 编辑: 周嘉
年届五旬的司机老朱去年被确诊尿毒症。今年单位认为其不能胜任原来工作,要跟他解除劳动关系。近日,江都区多元化解中心接到老朱与单位的调解诉求后,经过与用人单位反复协商,最终保住了这位患病职工的“饭碗”。
4月2日,江都区某公司司机老朱神情黯然地走进化解中心。年届五旬的老朱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了20多年。去年8月,老朱被确诊为尿毒症,无法正常承担司机岗位的工作任务。今年2月,公司提出与老朱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这个年龄丢了工作,加上患病,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治疗费、生活费都要钱,还要自己缴纳社保,重重压力下,老朱选择向化解中心求助。
调解员殷桂荣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找到老朱,耐心倾听他的诉求与难处,安抚他的情绪。安抚好老朱后,殷桂荣马不停蹄地联系该公司负责人,通过“情理法”三者交融,向企业负责人指出老朱目前仍处于患病医疗期内,此时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企业需支付不菲的赔偿金。
一次次沟通,一遍遍劝说,殷桂荣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真诚的服务态度,慢慢化解了企业负责人的抵触情绪。而老朱也在殷桂荣的引导下,体谅企业的经营不易,主动提出调整岗位、适当降低薪酬的意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企业为老朱安排合适的轻便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