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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小学春秋假“十个严禁”发布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6-03-19 16:10:25 编辑: 周嘉

日前,扬州市中小学春秋假“十个严禁”正式发布。

日前,扬州市中小学春秋假“十个严禁”正式发布。

一、严禁研学基地、校外培训、景点、餐饮、托管服务等机构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托管服务、研学活动等严禁违背公益属性或借机违规收费。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四、严禁学校以春游、秋游或运动会等名义占用春秋假,或因调整安排春秋假而增加课程、课时或变相补课。

五、严禁学校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和开展校外实践等名义在校内外开展学科类教学和复习、考试。

六、严禁学校春秋假期间以各种名义开“小灶”,变相面向“尖子生”开展文化学习答疑辅导。

七、严禁学校强制(含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托管服务或拒绝(含变相拒绝)学生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的托管服务。

八、春秋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严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九、严禁学校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收费。

十、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后2周内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考试(测试)。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