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首页新闻中心百姓播报百姓心声智慧扬州百姓教育房产理财 电视直播
当前位置公共部分->百姓播报头条

2024年秋学期收费标准出炉 公办普高不得收取择校费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4-08-30 15:03:56 编辑: 周嘉

根据国家、省、市学校收费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2024年秋学期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区学校收费标准和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学校收费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2024年秋学期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区学校收费标准和要求。

据了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社会实践活动费(城市),一至二年级15元/生·学期,三至九年级19元/生·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按批准的民办学校原收费标准减去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后收取,即小学减收800元/生·年,初中减收11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和借读费。

公办普通高中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不得收取择校费;普通高中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体检费。

公办中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综合高中高一年级按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取,高一年级结束后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包括对口单招班)的学生第二、三年免收学费;职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

收费标准中不含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生可另收住宿费100元,公寓式宿舍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来源: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