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首页新闻中心百姓播报百姓心声智慧扬州百姓教育房产理财 电视直播
当前位置公共部分->百姓播报头条

5月1日起:不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垃圾将被罚

百姓生活网www.yzcn.net 2023-03-10 16:47:56 编辑: 周嘉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文明程度、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文明程度、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今年5月1日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开始施行。据介绍,原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2012年1月修正。20年过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期望和要求不断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需要对原条例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修订后的条例有哪些新要求?对市民生产生活将带来什么样的变化?记者昨邀请城管环卫部门专家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

新增内容

新增“垃圾分类管理”章节

新条例规定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范围,从设市城市的市区扩大到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建制镇和集镇建成区。

新条例增设了垃圾分类管理专章,按照“大分流、细分类”总体思路,要求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实施分类管理,要求在不同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并重点对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及分类处置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新条例的刚性约束力,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回应热点

一定前提下可设置餐饮、集市

新条例提出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优化公共空间品质,保持城市整洁、有序、安全、美观,并针对建筑物容貌、隔离围墙绿篱、道路桥梁、架空管线、雕塑街景等提出明确的管理维护要求。

新条例坚持规范管理与引导服务并重,宽严相济规范市容管理活动,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占道经营的同时,回应群众生活关切,规定在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前提下,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以及修车、缝补、配锁等摊点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配套设置必要设施。

要求更高

饲养宠物等不得影响环境卫生

新条例要求按照环境卫生相关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建设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套环境卫生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明确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车辆清洗、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以及举办节庆等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要求。

新条例规定饲养宠物、信鸽,投喂犬、猫等动物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地产生的粪便等垃圾应当即时清除,禁止在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来源:扬州网